逻辑学
【政和三年·汴京·陈砚】
政和三年深秋,汴京太学旁的”墨香斋”已扩成三间门面。陈砚独坐后院书房,案上摊着两卷纸:一卷是州衙转来的诉讼案卷,邻里争田,各执一词,供状写得云山雾罩;另一卷是他自己写的札记,顶端四个字——”辨伪之术”。前日万胜行东家卷入一桩钱债纠纷,对方请了讼师,咬文嚼字、偷换概念,把”借”说成”赠”,把”利”说成”谢”,竟把一桩铁案搅得模棱两可。陈砚旁观了半堂审,回来后心头发紧:在这座城里,刀笔吏与讼师的语言功夫,远比工匠的锤子更锋利;而士大夫的策论辩论,又另是一套进身之阶。他提笔在札记上写下第一行——”凡有所立,必有所据;凡有所破,必有所谬”。这一卷要写的,不是算法,不是配方,而是一套教人”想得清楚、说得明白、驳得干净”的法门。他给它取了个不招摇的名字:《名理辨略》。窗外梧桐叶落,纸上一片墨香。
一、一句话价值
逻辑学是穿越者在古代辨伪、律法、辩论、科学推理四条战线上的”思维兵法”——它不直接生钱,却能让陈砚在每一次交涉、每一桩诉讼、每一场策论中不吃哑巴亏,并为他日后组织化的科研与情报体系奠定”可复核的思考方式”。
二、原理
逻辑学研究的不是”想什么”,而是”怎么想才不出错”。它把人类的思考拆成三件东西——概念、判断、推理——再立下几条铁律,规定这三件东西怎样组合才算有效。世界三大古典逻辑传统——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逻辑、印度的因明、中国的墨辩——殊途同归,都走到了这一步。陈砚要做的,是把三家之长熔于一炉,又以墨辩为表、以希腊形式逻辑为里,教给身边能用之人。
(一)思维三件:名、辞、说
墨辩《小取》篇有言:”以名举实,以辞抒意,以说出故。”这十二个字,几乎就是西方逻辑学”概念—判断—推理”三段的精确对应。
名(概念)。 “以名举实”——用一个名字去指称一类实物。”马”是一个名,指称所有马;”白”是一个名,指称白色这一性质。概念有两端:内涵(这个名包含什么性质)与外延(这个名涵盖哪些实物)。”马”的内涵是”善跑的奇蹄畜”,外延是天下一切马;”白马”的内涵多了”白色”一条,外延随之收窄,只剩白马。内涵越深,外延越窄——这是概念运作的第一条铁则。陈砚教学生,凡遇一名,先问两问:此名指什么?此名不指什么?能答此二问,概念便立住了。
辞(判断)。 “以辞抒意”——用一个句子去断定一件事。”白马是马”“此田属张三”“铜重于木”,皆是辞。判断有肯定有否定,有全称有特称。”凡马皆四足”是全称肯定,”有马非白色”是特称否定。两个判断之间,可构成矛盾(不能同真、不能同假)、反对(不能同真、可同假)、下反对(不能同假、可同真)等关系。墨辩称之为”或”“假”“效”诸式,亚里士多德则以”对立四边形”统摄之。判断的真假,是一切推理的根基。
说(推理)。 “以说出故”——用一段话把”为什么这样断”的理由摆出来。”故”即理由、根据。推理的本质,是从已知的判断推出未知的判断。墨辩把推理分作”辟、侔、援、推”诸式(类比、附比、引证、归谬),亚里士多德则立三段论为演绎之范,培根、穆勒又立归纳法为补充。三家路数不同,所求一致:让结论从前提里必然地(或概然地)走出来。
(二)三大思维基本律
亚里士多德在《形而上学》中明文立下三条铁律,墨辩《墨经》亦暗合其义。这三条是逻辑学的地基,一切推理若违之,则必谬。
同一律:A 是 A。 在同一段思考中,一个概念、一个判断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,不得偷换。”马”就是”马”,不能在这一句里指”动物马”,下一句里突然指”棋盘上的马”。违之则犯”偷换概念”或”转移论题”之谬。墨辩《经说上》讲”正名”,强调”名实耦”——名与实必须一一对应,不得游移,正是同一律的中国表述。
矛盾律:A 不能同时是非 A。 两个互相否定的判断不能同真,必有一假。”此田属张三”与”此田不属张三”不能同时成立。违之则犯”自相矛盾”之谬——韩非子”以子之矛攻子之盾”的寓言,正是矛盾律最生动的中国版。亚里士多德说此律为”一切原理之原理”,非虚语。
排中律:A 或非 A,必居其一。 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,必有一真。”此田属张三”与”此田不属张三”,必有一真一假,没有第三条路。此律用于排除含糊其辞、两头不认的诡辩。律法审案尤其依赖此条——被告”借了”或”没借”,必居其一,不容”既借又不借”的糊涂话。
三律合一,要求思维具备确定性、无矛盾性、明确性。这是逻辑学对人类思考最低、也是最硬的要求。
(三)演绎:三段论
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典范,由两个前提推出一个结论,结构如鼎之三足:
大前提:凡 M 皆是 P (凡人皆会死)
小前提:凡 S 皆是 M (苏格拉底是人)
结 论:凡 S 皆是 P (苏格拉底会死)
其中 M 称”中词”,是连接大词 P 与小词 S 的桥梁。三段论的有效性,取决于中词的周延性、前提的真假、以及形式的合规。亚里士多德列出三段论的四个格、十九个有效式,繁琐不必全记;陈砚只取其精髓——“中词必须周延一次”“两特称不能得结论”“有一否定前提则结论否定”三条规则,足以辨别九成的伪三段论。
宋人其实早已在用三段论而不自知。《孟子》”人皆有不忍人之心”一段,先立大前提”凡人皆有四端”,次举小前提”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,皆有怵惕之心”,结论”是故人皆有不忍人之心”——标准的三段论第一格。陈砚要做的,不是”教宋人三段论”,而是”把宋人日用而不自知的推理,符号化、规则化,使其可教可学可查”。
(四)归纳与类比
演绎从一般推个别,归纳反其道——从个别推一般。”我见过一千只乌鸦皆黑,故天下乌鸦皆黑”,这是归纳。归纳的结论不是必然的,而是概然的;它的力量在于”案例越多、范围越广,结论越可靠”。英国培根《新工具》与穆勒五法(求同、求异、同异并用、剩余、共变)是归纳法的系统化,陈砚可取其”求同求异”二法教学生做调研——凡辨一物之因果,先看”有之则有,无之则无”,反复验证,方下断语。
墨辩以”推类”为长。《墨经》讲”同类相推,异类不比”——只在同类事物之间类比,方有效;跨类类比,必谬。”白马与马”是同类(皆为马),可比;”马与星辰”是异类,不可比。墨辩又立”辟”(比喻)、”侔”(附比)、”援”(引证对方之言)、”推”(归谬)四种论式,皆以类为枢纽。陈砚尤重”推”——即归谬法:欲破一论,先假定它成立,再推出一个荒谬的结论,则原论自破。此法在辩论中极犀利,宋人策论多用之而不名。
(五)墨辩的”故、理、类”三物
墨辩对推理有一套独到的总纲,载于《大取》篇:”夫辞以故生,以理长,以类行者也。三物必具,然后(辞)足以生。”此即著名的”三物逻辑”。
故——理由、前提。 一个结论要成立,必须有”故”支撑。墨辩把”故”分作两层:
- 小故:”有之不必然,无之必不然。”——这是必要条件。有了它,结论未必成立;没有它,结论必不成立。如”有空气”是”人活着”的小故——有空气未必能活(还要吃饭喝水),无空气必死。
- 大故:”有之必然,无之必不然。”——这是充分必要条件。有了它,结论必成立;没有它,结论必不成立。如”水在一大气压下加热至一百度”是”水沸腾”的大故。
这一区分,比希腊逻辑对条件关系的处理更为精细,是墨辩最耀眼的贡献。陈砚教律法推理,最爱用此例:原告要证明”被告欠债”,须凑齐”借据”“证人”“交付凭证”三件小故,合而为大故;缺一小故,则”欠债”之辞不能成立。
理——法则、规律、普遍道理。 “故”是具体的理由,”理”是”故”之所以为”故”的根据。如”人皆会死”是理,”苏格拉底是人”是故(具体前提),二者合力推出”苏格拉底会死”。”理”相当于三段论的大前提,是推理的”法”与”道”。
类——同类关系。 推理必须建立在同类事物之间。”以类取,以类予”——证明与反驳都须循类而行。墨辩对”类”的研究极深,是其区别于希腊逻辑的特色所在。陈砚以为,墨辩之”类”,近乎今人所谓”范畴”“集合”,是概念运作的根基。
(六)因明三支:印度的演绎
印度因明学,由陈那(约公元480—540年)改革而定型。陈那把古因明的”宗、因、喻、合、结”五支,精简为”宗、因、喻”三支,又称”三支比量”。其式如下(陈那名著示例):
宗:声是无常。 (论题:声音不是永恒的)
因:所作性故。 (理由:因为声音是被造作出来的)
喻:诸所作者皆见无常,如瓶。 (同喻:凡被造作者皆无常,譬如陶瓶)
诸常者皆非所作,如虚空。 (异喻:凡永恒者皆非被造作,譬如虚空)
三支之中,”因”是核心,故称”因明”。陈那立”因三相”为正因之标准:
- 遍是宗法性——因必须遍及宗的主词。(”所作性”必须遍及一切”声”)
- 同品定有性——与宗同类的事物中,必有具备因者。(”无常”之物中,必有”所作”者,如瓶)
- 异品遍无性——与宗异类的事物中,绝无具备因者。(”常”之物中,绝无”所作”者,如虚空)
三支作法兼具演绎与归纳:同喻、异喻各举一例,是归纳的雏形;喻体”诸所作者皆见无常”则是全称命题,是演绎的大前提。陈那因明因此被视作”演绎与归纳结合”的早期典范。唐玄奘自那烂陀寺携归因明,译《因明正理门论》《因明入正理论》,汉传因明遂立。宋代佛寺仍习此学,陈砚可自僧界求得典籍。
(七)名家的反面教材:白马非马
战国名家公孙龙《白马论》立”白马非马”之辩,是逻辑学的绝佳反面教材——它既是”概念分析”的先驱,又是”偷换语义”的典型。
公孙龙的论证:”马者,所以命形也;白者,所以命色也。命色者非命形也,故曰白马非马。”他又以”求马,黄黑马皆可致;求白马,黄黑马不可致”为佐证,谓”白马”与”马”外延不同,故”白马非马”。
此辩之巧,在于”非”字的歧义。汉语”是”有”属于”(包含于)与”等于”(等同)两义,”非”亦相应有两义。日常说”白马是马”,取”属于”义——白马属于马类,此言不谬。公孙龙说”白马非马”,偷取”不等同”义——白马的集合不等同于马的集合,此言亦不谬。但公孙龙以”不等同”冒充”不属于”,让人误以为”白马不属于马”,则是诡辩。其病在违反同一律——”非”字前后两义,未能保持同一。
陈砚以此案教学生:凡遇一辞,先问”此处的’是’或’非’,取哪一义?”把语义钉死,诡辩便无所遁形。公孙龙的《坚白论》亦同病——以感官分工(眼得白不得坚、手得坚不得白)论证”坚白相离”,实则是把”同时感知”与”同时存在”两概念混淆,亦违同一律。名家之失,恰是逻辑学之得:它把”概念歧义”这一陷阱,演示得淋漓尽致。
三、北宋原料可行性
逻辑学无须原料,所需者三:典籍、听众、用武之地。北宋三者皆备,且各有特色。
(一)典籍
墨辩。 《墨子》一书在北宋并非显学(自汉武独尊儒术后,墨学沉寂千年),然《道藏》收有《墨子》,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七十一篇,宋本存五十三篇,《经上》《经下》《经说上》《经说下》《大取》《小取》六篇俱在。陈砚以”墨香斋”书坊之力,可觅得传抄本。晋鲁胜曾注《墨辩》,唐以后注疏不绝,虽零散,却可作入门阶梯。陈砚的包装术:不称”墨学”,而称”名理之学”或”墨辩遗意”,托为先秦辨学正统,规避”墨学异端”之嫌。
名家。 《公孙龙子》残存六篇,宋本藏于《道藏》,谢希深已作注。邓析、尹文之书亦有流传。名家辩题虽多诡辩,却是”谬误学”的最佳教材。陈砚取其”反面教材”之用,正面立论则归墨辩。
因明。 玄奘译《因明正理门论》《因明入正理论》入藏经,宋初开宝年间刻开宝藏,因明二论俱在。汴京大相国寺、太平兴国寺皆有译经院余绪,僧界中通因明者虽少,却非绝迹。陈砚以”求法”为名,与僧界往还,可求得因明典籍与解经之人。因明在宋代佛寺仍是讲习科目,尤以慈恩宗(法相宗)一脉为盛。
希腊逻辑。 亚里士多德《工具论》此时未入中国(要等到明末耶稣会士)。陈砚不可直接引用亚里士多德,但他脑中已具形式逻辑全貌。策略是:以墨辩之瓶,装希腊逻辑之酒。三段论可化用为”大故—小故—辞”的墨辩式表述;三大基本律可化用为”名实耦”(同一)、”不两可”(矛盾)、”不两不可”(排中)的墨辩语言。对外只称”墨子遗意”“先秦名理”,全无西化之痕。这是陈砚最关键的伪装——逻辑学的内核是普世的,外衣却必须本土。
(二)听众
逻辑学不能自学而成,须在辩论中磨砺。北宋恰好提供了三处练兵场:
科举策论。 宋代科举重策论,士子须就时务立论、驳论。一场殿试,往往以”对”(对策)与”反”(驳难)相争。逻辑学之于策论,犹如利刃之于木匠——有之则文章条理分明、驳难切中肯綮,无之则泛泛而谈、隔靴搔痒。陈砚若能以”名理之学”助士子登科,则声名自起,门生自至。
律学。 宋代设律学博士,刑部、大理寺审案须依律。律法推理本质上是三段论:大前提是律文,小前提是案情,结论是判决。讼师与刀笔吏的功夫,全在”如何断定小前提”“如何选取大前提”“如何规避不利律文”——无一不是逻辑较量。陈砚以逻辑助人析案,既可结交法吏,又可自保不受讼师之欺。
市井争讼。 汴京商业繁盛,钱债、田土、契约纠纷日繁。州衙理讼,虽有律文,却常被讼师搅乱。陈砚若教商号中人”如何立约不留歧义”“如何举证不含漏洞”“如何驳难不落诡辩”,则商界必奉为上宾。
(三)用武之地
陈砚自己的处境,更是逻辑学的用武之地。他要结交士大夫而不卷入党争,须在每一场谈话中”辨得出对方立场、避得开陷阱、推得清后果”;他要布局军工海贸情报网,须让每一条线的指令”不含歧义、可复核、可追溯”;他要传下近代科学,须让学徒养成”假设—推理—验证”的思维习惯——这习惯的内核,正是逻辑。
四、工艺流程
逻辑学非手艺,无法以”配比—温度—时间”述之。然其传授与演练,仍有一套可操作的”工艺”。
第一步:教概念(正名)
先从日常物名入手。取”马”“白马”“黄马”“走马”四名,让学生逐一说出其内涵与外延,并画出”包含关系”图:马 ⊃ 白马、马 ⊃ 黄马、白马与黄马不相交。
教诀:“先问指什么,再问不指什么,末问与谁同类、与谁异类。” 凡遇一名,皆经此三问,则概念立。
辨歧义:取”是”字为例,列三义——”属于”(白马是马)、”等于”(苏格拉底是人)、”存在”(天是有的)。强调汉语多义,辩论中须先定义。再举”非”字两义——”不属于”“不等同”,以白马非马案为反例。
第二步:教判断(立辞)
教四种基本判断:
| 形式 | 名称 | 示例 |
|---|---|---|
| 凡 S 皆是 P | 全称肯定 | 凡马皆四足 |
| 凡 S 皆非 P | 全称否定 | 凡马皆无翼 |
| 有 S 是 P | 特称肯定 | 有马是白色 |
| 有 S 非 P | 特称否定 | 有马非白色 |
教此四式与矛盾、反对、下反对关系。重点教”矛盾关系”:全称肯定与特称否定矛盾,全称否定与特称肯定矛盾——必有一真一假。此乃驳论之利器:欲破”凡 X 皆 Y”,只须举一反例”有 X 非 Y”。
第三步:教三段论(演绎)
以墨辩语言包装三段论:
大故(理):凡 M 皆是 P
小故(事):凡 S 皆是 M
辞(结): 凡 S 皆是 P
教三条检验规则:
- 中词周延:M 在至少一个前提中必须周延(涵盖全部 M)。
- 两特称无结论: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必然结论。
- 否前则否后:有一前提否定,结论必否定。
每教一式,立举一例,再举一伪例令学生辨错。伪例示范:
凡会飞者皆有翼 (大前提真)
凡鸟皆有翼 (小前提真)
故凡鸟皆会飞 (结论伪!)
此为”中词不周延”之谬——”有翼”在两前提中皆不周延,无法连接”会飞”与”鸟”。鸵鸟、企鹅皆反例。学生若能识破此式,则三段论入门。
第四步:教归纳与类比
教归纳三要点:案例多、范围广、无反例。三者具备,结论方算”概然可靠”。强调归纳结论永不”必然”,只”概然”——明日若见一只白乌鸦,”天下乌鸦皆黑”便破。此乃科学之谦卑。
教类比须循墨辩”同类相推,异类不比”。先定”类”,再推。伪例:
人身有血脉,如树之有汁液
树老则汁液枯,故人老则血脉枯
此为”异类相比”——人与树虽皆有”流通之物”,然生理机制迥异,不可强比。陈砚以中医古籍中此类比比皆是为戒,教学生”类比只能启发,不能证明”。
第五步:教因明三支
以”声是无常”为例教三支,再令学生自拟题目。常见练习:
宗:此物可燃
因:木料所成故
喻:诸木料所成者皆可燃,如薪;
诸不可燃者皆非木料所成,如石。
教因三相检验:因是否遍及宗主词?同品中是否有因?异品中是否无因?三者皆中,方为正因。
陈砚以为,因明三支比希腊三段论更适合”辩论场合”——因为它先立”宗”(论题),再以”因”“喻”支撑,结构上贴近实战辩论;而三段论更贴近”证明场合”,先有前提再有结论。教学生”证明用三段论,辩论用三支”,各取所长。
第六步:教谬误识别(破伪)
此步最实用。陈砚辑录常见谬误十二种,配以汴京实例,编成《辨谬略》一卷:
| 谬误名 | 释义 | 实例 |
|---|---|---|
| 偷换概念 | 一词两义,前后不同 | “借”先作”借贷”后作”借用” |
| 转移论题 | 弃原题而论他题 | 问田产,答德行 |
| 自相矛盾 | 两辞同真不能并存 | “我从未欠债”且”所欠已还” |
| 滑坡谬误 | 小步推至大祸,无据 | “今日不罚,明日必乱,后日必亡” |
| 诉诸权威 | 以人代证 | “苏东坡都这么说,还能错?” |
| 诉诸人身 | 攻人不攻论 | “他是个商贾,其言岂足信” |
| 诉诸情感 | 以情代理 | “可怜他孤儿寡母,便判他赢罢” |
| 诉诸无知 | 未能证伪即证真 | “你证明不了他没偷,那就是偷了” |
| 稻草人 | 曲解敌论再驳之 | “你说要节用,就是说要百姓饿死” |
| 以偏概全 | 少例推全称 | “见过三个蜀人皆狡,故蜀人皆狡” |
| 虚假两难 | 只列两途,实有多途 | “不附蔡相,便是党人” |
| 循环论证 | 以结论证结论 | “此书真,因其自言真” |
每教一种,令学生于汴京讼案、士林清议、市井流言中各举一例,汇集成册。三月之后,学生见诡辩如见猎物,一驳即中。
第七步:实战演练
设”辩堂”于墨香斋后院,每周一会。出题二则,一正一反,分两组立论、驳难。规则三条:
- 先定义——凡用关键名词,须先当场定义,钉死语义。
- 后举证——凡立一辞,须举”故”与”喻”,不得空言。
- 不得犯谬——犯十二谬中任何一条,即判负。
辩毕,陈砚点评,指出双方何处推理有效、何处犯谬、何处可补强。半年之后,参与辩堂的学徒,其论辩之条理,已胜过汴京半数讼师。
第八步:说服士大夫
逻辑学在宋代理学话语中,最易被包装为”格物致知”之器。陈砚的策略:
以墨辩为表。 不提亚里士多德,只称”墨子《墨经》之名理”“先秦辩学之遗”。墨子虽非显学,然宋儒(如朱熹前辈二程)对先秦诸子并不一概排斥,”名实”“同异”“推类”等语本就在理学问话语中流通。陈砚只须把墨辩的概念语言(名、辞、说、故、理、类)整理清楚,士人便能接受。
以因明为奇。 因明出自佛门,宋儒多辟佛,故因明只能作”奇货”展示,不宜正面提倡。然因明的”宗因喻”结构与儒家”立论—举证—取譬”的传统暗合,陈砚可称”此天竺论法,与吾儒立言之体暗合”,以奇辅正。
以实用为钩。 士大夫最重策论,策论最重条理。陈砚可对赴举士子说:”名理之学,非清谈之物,乃策论之骨。学会辨名、立辞、出故、识谬,则一篇策论,起承转合皆有据,驳难反击皆中节。”士子为功名计,自肯来学。
绝不涉党争。 宋代党争惨烈,新旧两党互以”奸”“邪”相攻,所用的恰恰是逻辑谬误(诉诸人身、稻草人、虚假两难)。陈砚须严令门下,辩堂只论学理,不论时政;凡涉党争之题,一律回避。否则逻辑学未立,人先入狱。
五、难点
一、墨学沉寂,典籍难读。 墨辩自汉武后沉寂千年,《墨经》文辞古奥,《经上》《经下》皆极简短句,若无注疏几乎不可读。晋鲁胜注已佚,唐宋注疏零散。陈砚须自下功夫校读,又须防误读——近代沈有鼎、谭戒甫诸家之解,亦多有分歧。陈砚只能取其大义,不可泥于一字一句之训。此中辛苦,非亲历者不知。
二、形式化之难。 宋人思维重”意象”与”体悟”,轻”形式”与”推演”。逻辑学要求把思考从内容中抽离,只看形式——”凡 M 皆是 P”是真是伪,与 M、P 具体指什么无关。这一”形式化”的思维方式,宋人极不习惯。陈砚须以大量实例反复训练,方能令学生”脱离内容看形式”。此乃逻辑教学之最大难关,急不得,须半年一年。
三、诡辩反噬。 逻辑学既能辨谬,亦能造谬。一个学透了逻辑却心术不正的人,其诡辩之术远胜未学者。陈砚须慎择门徒,且须把”辨谬”与”立诚”并教——逻辑是刀,刀可切菜亦可杀人,须以”诚”为刀鞘。陈砚在辩堂立规:犯诡辩者虽胜亦罚,胜在诚者虽败亦赏。以此防反噬。
四、政治风险。 逻辑学若被士林视为”刑名之学”(法家),则招忌;若被视为”佛学”(因明),则招辟;若被视为”墨学”(异端),则招斥。陈砚须把逻辑学包装得”无害”——只是”读书作文的辅助工具”,绝非”立身处世的根本大道”。对士大夫只讲”辨名立辞”的好处,不谈”辨名立辞”可能动摇哪些权威。凡涉宗教、党争、皇权的辩题,一律不碰。否则,逻辑学未行,陈砚先成了”妖言惑众”之人。
五、自相矛盾之讥。 陈砚一面教”排中律”,一面在许多场合不得不含糊其辞(如对穿越者身份的隐瞒、对靖康局势的回避)。门徒若机敏,或会察觉”先生教人不两可,自己却常两可”。陈砚须预备一套说辞:”律法审案,须明断是非;处世待人,须审时度势。逻辑用于析理,不用于律己。”此说虽勉强,却可搪塞。
六、因明典籍难求。 汴京佛寺虽藏因明二论,然通解者寥寥。陈砚须亲访相国寺、兴国寺,结交通因明的僧人,方能入门。而僧人传法,往往夹带唯识、因明一整套佛学体系,陈砚须有定力”取其因明,不取其唯识”,否则易被佛学摄去。陈砚自陈”格物之人,不谈彼岸”,以儒者立场自守。
六、价值评估
| 维度 | 评级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难度 | ★★★ | 无原料之难,有教学之难;形式化思维须半年一年方有小成 |
| 立身价值 | ★★★★ | 不直接生钱,却护陈砚于律法、辩论、交涉三途;门生网络由此而起 |
| 变现速度 | 慢 | 须先立名于士林或法吏,方有束脩与酬谢;至少一二年方见效 |
| 政治风险 | ★★ | 包装得当则低;若涉党争宗教,则骤升至★★★★ |
| 推荐优先级 | 中后期推进 | 落地初期不必急;待资本、人脉、书坊俱备后,作为”软实力”长期经营 |
七、升级路径
- 名理辨略(本篇):墨辩三物、三段论、因明三支、十二谬误,教身边十数人。
- 律名之学:与刑部、大理寺法吏合作,把逻辑推理系统编入律法析案手册,培养专业”律名之士”。
- 策论指南:编《策论名理》一卷,以逻辑学教赴举士子,借科举传播。
- 辨谬汇编:广辑汴京讼案、士林清议、市井流言中的谬误实例,成《辨谬广录》,作通俗读物刻印流通。
- 科学方法雏形:把归纳法、求同求异、假设—推理—验证的循环,编入工坊学徒的培训,培育”会做也会想”的工匠。
- 符号逻辑萌芽:以墨辩符号(名、辞、说、故)为起点,逐步引入字母变项,向符号化推理过渡——衔接代数篇,为日后数理逻辑留接口。
- 情报分析体系:逻辑学与统计、密码学结合,培训情报人员”辨真伪、推因果、识谬误”的能力——此乃陈砚日后布局的暗线。
八、参考
- 《墨子·经上》《经下》《经说上》《经说下》《大取》《小取》:墨辩六篇,中国本土逻辑之宗。”以名举实,以辞抒意,以说出故”“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,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”“辞以故生,以理长,以类行”皆出此。
- 鲁胜《墨辩注》(晋,已佚,序存):中国第一部墨辩注疏,序中提出”名辩”之名。
- 沈有鼎《墨经的逻辑学》:近代墨辩研究的奠基之作,释”故理类”三物最精。
- 谭戒甫《墨辩发微》:墨辩校释与逻辑分析。
- 《公孙龙子·白马论》《坚白论》《指物论》《名实论》:名家辩题,概念分析与语义诡辩的范本。宋本藏《道藏》,谢希深注。
- 《荀子·正名》:儒家正名思想,与墨辩、名家相抗又相通。
- 亚里士多德《工具论》(含《范畴篇》《解释篇》《前分析篇》《后分析篇》《论辩篇》《辩谬篇》):三段论与三大基本律之源头。宋时未入中国,陈砚以记忆中的形式逻辑知识化用之。
- 陈那《因明正理门论》(玄奘译):新因明奠基之作,立三支作法与因三相。
- 商羯罗主《因明入正理论》(玄奘译):因明入门纲要,汉传因明基本教材。
- 郑伟宏《因明正理门论直解》:近代因明研究的重要成果,辨陈那与法称之异同。
- 培根《新工具》:归纳法系统化之始(宋时未入中国,陈砚取其”求同求异”思想化用)。
- 穆勒《逻辑体系》:归纳五法(求同、求异、同异并用、剩余、共变)之定型(同上)。
【政和三年·汴京·陈砚】
半月之后,万胜行东家那桩钱债案再审。陈砚没有出庭,只让随他学了三个月名理的账房小郎君随行旁听。堂上,对方讼师故技重施,把”借”字含糊带过。小郎君在旁录下,回来说与东家:讼师前后两次用”借”,第一次指”借贷取息”,第二次指”借用无偿”,是”偷换概念”,违同一律。东家据此请讼师当堂定义”借”字,对方张口结舌。案子翻了回来。陈砚听了,搁下笔,心想:在这座城里,会制皂的人能活,会算账的人能富,可真正能在这乱世里周全自保的,是那些想得清楚、说得明白、驳得干净的人。逻辑学不能当饭吃,却能让有饭吃的人不至于被人一两句话夺了饭碗去。这一卷《名理辨略》,他要慢慢写,慢慢教,教出十几个能在汴京的堂上、席间、案前不吃哑巴亏的人——那才是他真正的护身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