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险品安全手册

附录性质:本篇不套用技术篇模板,按安全规程手册组织。所列急救措施以”北宋条件下最低可行标准”为准,凡现代医院方可施行的手段(如高压氧、络合剂驱排、血液透析),仅标注存以备查,不作为可行方案。

配套章节:本手册是全书各技术篇涉及危险操作的前置必读。凡《硫酸与硝酸》《火药》《选矿与洗选》《玻璃》《钢铁》《采矿》等篇,均以此手册为安全底线。违反本手册所立规矩者,逐出作坊,不论亲疏。


【崇宁三年·汴京郊外·陈砚】

酸坊棚下,陈砚把一块薄云母片用麻绳绑在眼前,又把双掌涂满猪油。他把两个帮工叫到跟前,一个是隔壁巷的张木匠的侄子张三,一个是城南脚夫老李,两人都二十出头,眼神里全是惧色——上月那场酸烟呕吐的祸事,他们还在后怕。

“自今日起,此坊立规。”陈砚的声音不高,却一字一顿,”第一,入坊先净手涂油,戴云母护目,不戴不入。第二,凡闻到呛人黄烟、辣眼白雾、硫味、苦杏仁味,立刻丢下手中活计,往上风口跑,跑到棚外三丈开外才许停。第三,酸溅身上,不喊不叫,先把手浸到那桶草木灰水里——”他指了指棚角那只半人高的木桶,”再以清水冲,冲到不疼为止,至少半炷香。第四,谁若把水往酸里倒,而不是把酸往水里加,当场赶走,不留情面。”

张三嗫嚅道:”陈大郎,那若是火着了呢?”

“火着了,泼沙,不许泼水。”陈砚顿了顿,又补一句,”沙缸就在棚口,每日检查,沙不得少于八分满。”

他转过身,望着棚外那片荒地,远处汴京城的灯火像一条昏黄的河。心里默念:北宋无医院,无急救,无救护车。一次失误,就是一条命。前世实验室里,溅了酸有冲洗装置,中了毒有解毒剂,烧伤有烧伤科。这里什么都没有。他写的每一行字,都得当作”照着做就能活”的硬规矩,而不是”出事了再查”的参考书。

他把册子翻开,提笔,在第一页写下四个字:危险品册


通则

在分述各类危险品之前,先立五条通则,适用于本手册所涉一切操作。这五条是陈砚在试错中用血换来的,字字不可轻。

通则一:通风第一。 凡涉酸、碱、火药、有毒气体、高温的作业,一律在四面敞开的棚下或户外进行,操作者立于上风口。烟气以竹筒、瓦管引至高处排放。绝不在密闭屋内操作。密闭屋中,一缕酸烟、一口煤气,足以让人呕吐半日乃至昏死。

通则二:少量多次。 单次处理的危险品用量,须压到最低可行量。酸一次不过一斤,火药一次不过二两,蒸汞一次不过半两。量大则气体难控、热量难散、爆炸威力倍增。宁可分十次做,不可一次贪多。

通则三:闻到即撤。 凡闻到呛、辣、臭、苦、金属味等异常气味,立刻丢下手头活计,往上风口撤离至三丈外。这条铁律没有任何例外。嗅觉是北宋条件下唯一的”气体检测仪”,但它并不可靠——许多毒气(尤其硫化氢)在高浓度下会使嗅觉麻痹,”闻不到”不等于”没有”。故此条改为:凡操作涉气工序,到点即撤,不待闻到

通则四:单人禁入。 涉险工序至少两人同场,一人操作,一人远立监护。若操作者倒下,监护者立刻拖其至通风处,不得贸然冲入毒气区救人——否则便是两条命。监护者须以湿布掩口鼻,从侧风接近。

通则五:急救在先,求药在后。 北宋无现代急救体系,一次失误可能丧命。所有急救措施须在事发第一时间、就地、以手边可得之物施行。等郎中赶到时,人往往已不可救。故本手册所列急救,皆为”北宋条件下的最低标准”,力求不依赖任何难得药材。


第一章 强酸类

1.1 危险源

涉及硫酸(H₂SO₄)、硝酸(HNO₃)、盐酸(HCl,北宋条件下尚未稳定制备,但铅室法副产品及食盐加硫酸蒸馏可得)。来源见《硫酸与硝酸》篇。

1.2 危害机理

强酸与皮肤、黏膜接触,立即引起组织蛋白凝固性坏死,使组织脱水,形成灰白或棕褐色硬痂。硬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酸液继续深入,故酸烧伤的深度往往不及碱烧伤,但若酸量多、浓度高、接触时间长,仍可深达肌肉乃至骨骼。三种酸的特征:

  • 硫酸:创面呈棕褐色或黑色;遇水剧烈放热,稀释时若将水倒入浓酸,瞬间汽化暴沸,酸液四溅;与铁、铜等金属反应放出氢气,遇明火可爆。
  • 硝酸:创面先黄后褐(黄蛋白反应);分解产物二氧化氮(NO₂)为红棕色剧毒气体;硝酸绝不可存于金属容器,与铅虽可生成Pb(NO₃)₂保护层暂存,但久存仍蚀。
  • 盐酸:创面灰白;酸雾(HCl气)对呼吸道刺激剧烈,久吸致慢性支气管炎。

酸雾吸入:刺激呼吸道,引起咳嗽、胸闷,重者肺水肿。浓硫酸酸雾、硝酸分解的NO₂尤为凶险。

1.3 防护措施

  1. 储存:硫酸存铅罐或厚釉陶罐,蜡封口,置阴凉避光处;硝酸存铅罐(短时可暂存,不宜久储,宜少量现配现用);盐酸存厚釉陶罐。一律禁用薄壁陶罐——酸气侵蚀内壁,久压可爆。罐下垫木板防潮,罐间隔离,不得堆叠。
  2. 容器:操作与储存一律用铅、厚釉陶、玻璃(若有)。严禁铁、铜、锡器——稀硫酸遇铁暂钝化尚可,浓硫酸、硝酸遇铁铜剧烈反应。
  3. 护目:以透明云母片或薄琉璃(若可得)制护目镜,操作时必戴。酸溅入眼可致盲,这是最不可挽回的伤害。
  4. 护手:手涂厚油脂(猪油+蜂蜡),戴棉布手套,湿则速换。
  5. 通风:装置置于四面敞开棚下,烟气以竹筒引至高处。操作者站上风口。
  6. 稀释规矩:稀释硫酸时须将酸缓慢加入水中,绝不可反向。水入浓酸瞬间汽化暴沸。陈砚在册子里画了三个叉提醒自己。配制硝酸时同样酸加入硝石,不可反序。
  7. 禁明火:酸坊内不得有灶、灯、炉。照明用灯笼置于隔壁,纸窗透光。金属遇酸产氢,氢气遇火即爆。

1.4 事故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

皮肤溅酸:立即脱去沾染衣物(注意勿使酸扩散至他处),以大量清水持续冲洗,不少于半炷香(约十五分钟)。冲洗须用流动清水,不可用一盆死水(死水越洗越酸)。充分冲洗后,可浸入稀草木灰水(弱碱性)或稀小苏打水中和片刻,再以清水冲净。若无中和剂,不必强求,充分清水冲洗是最根本的措施。创面以干净麻布覆盖,禁涂牙膏、酱、油。

备注:现代标准为大量清水冲洗三十分钟以上,碱烧伤冲洗时间更长(可达十小时)。北宋条件下,至少保证半炷香以上流动冲洗,量力延长。

眼部溅酸:这是最凶险的情况。立刻以大量清水(井水、雨水皆可)持续冲洗眼睛不少于一炷香(约十五至二十分钟),须翻开眼皮,使水流入眼内各处。冲洗时水流不可过急,以免机械损伤。冲洗后以干净布覆眼,立刻送医(虽北宋眼科有限,但不可放弃)。酸溅入眼若不及时冲洗,数分钟内可致永久失明

吸入酸雾:立即撤离至通风处,松解衣领,静卧休息,保持安静,减少耗氧。以清水漱口、洗鼻。若咳嗽剧烈、呼吸困难、咯粉红泡沫痰(肺水肿征兆),须立刻抬至通风处静卧,上半身略抬高,禁剧烈搬动,速请郎中。北宋条件下无吸氧设备,唯一能做的是通风、静卧、保暖、等待。肺水肿一旦发作,凶多吉少,故预防(通风、少量、撤离)远胜急救。

误食酸液切勿催吐(酸反流会二次灼伤食道)。立即以大量清水或稀石灰水(极稀,须确保非生石灰)漱口、稀释胃中酸液。可饮蛋清、牛乳(蛋白质与酸结合,减轻腐蚀)。速送医。


第二章 强碱类

2.1 危险源

涉及生石灰(CaO)、熟石灰(Ca(OH)₂)、纯碱(Na₂CO₃)浓液、草木灰浓液(含K₂CO₃)、氨水(NH₃·H₂O,北宋条件下可由尿液发酵加石灰蒸馏粗得)。

2.2 危害机理

强碱对组织的破坏力比强酸更重。碱具有吸水作用,使局部细胞脱水;并溶解组织蛋白,形成强碱蛋白化合物,使创面不断加深。碱烧伤创面呈黏滑或肥皂样变化,无痛感(神经末梢被破坏),易被忽视而致深度损伤。

生石灰遇水剧烈放热,并生成强碱性熟石灰,可同时造成热烧伤与化学烧伤。氨水挥发的氨气(NH₃)对呼吸道刺激剧烈,高浓度吸入可致喉头痉挛、肺水肿。

2.3 防护措施

  1. 生石灰储存:密封干燥处,远离水源。生石灰遇水放热可引燃周围可燃物。搬运时戴手套,禁徒手。
  2. 碱液储存:陶罐或木桶(强碱对铅、玻璃腐蚀亦重,铅遇强碱生成亚铅酸钠),蜡封口。
  3. 操作:护目、护手(油脂+棉布手套),通风。配制石灰乳时,将生石灰缓慢加入水中,不可将水倒入生石灰堆(放热暴沸溅射)。
  4. 氨水:操作须在通风棚下,闻到刺鼻氨味即撤。

2.4 事故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

皮肤溅碱:立即脱去沾染衣物,以大量清水持续冲洗,时间不少于半炷香至一炷香(十五至三十分钟),越长越好。碱烧伤冲洗时间应比酸烧伤更长。充分冲洗后,可用稀醋(醋酸)或稀米酒冲洗中和片刻,再以清水冲净。生石灰烧伤须先用干布或刷子清除石灰颗粒,再用水冲——若直接冲水,石灰遇水放热加重烧伤。

眼部溅碱:同酸烧伤,大量清水持续冲洗一炷香以上。碱对眼的破坏比酸更快更深,冲洗时间须更长。

吸入氨气:立即撤离至通风处,以清水漱口洗鼻,静卧。呼吸困难者同酸雾吸入处理。

误食碱液切勿催吐。立即饮稀醋、酸果汁、酸米汤中和,再饮蛋清、牛乳保护胃黏膜。速送医。


第三章 易燃易爆类

3.1 危险源

涉及黑火药(硝石+硫磺+木炭)、硝石(KNO₃,本身不燃但强氧化剂,遇可燃物高温可爆)、硫磺(S,燃点约119℃,粉尘可爆)、松脂、桐油(氧化自燃)、酒精(蒸馏酒,可燃)、一氧化碳(CO,燃烧产物兼毒气,见第四章)。

3.2 危害机理

  • 黑火药:敞开空间仅快速燃烧(”噗”加白烟),密闭容器或大量堆积(数百克以上)可转为爆轰。爆轰时瞬时体积膨胀数百倍,冲击波+高温+碎片三重伤害。粉尘(粉药研磨、晾晒时的粉尘)遇火星可粉尘爆。
  • 硝石:强氧化剂,与可燃物(硫、炭、油脂、纸)混合受热或撞击可剧烈反应。硝石与硫磺混合研磨尤险。
  • 硫磺:燃点低,硫磺粉尘在空气中达一定浓度遇火可爆。硫磺燃烧产物二氧化硫(SO₂)有毒(见第四章)。
  • 桐油:桐油中的不饱和脂肪酸在空气中氧化放热,浸油的纸、棉、麻堆积不散时可自燃。这是常被忽视的火源。
  • 酒精:蒸气与空气混合达爆炸极限(3.3%–19%)遇火即爆。蒸馏时若装置漏气、明火靠近,蒸气着火可毁整套装置并伤人。
  • 一氧化碳:见第四章有毒气体。

3.3 防护措施

火药制造安全(核心,逐条记)

铁律:以下任何一条违反,轻则断指瞎眼,重则当场身亡。

  1. 禁铁禁石:火药混合、研磨、转移全程禁用铁器、铜器、石器。研钵用木或陶,勺用木或骨,容器用陶或木,筛用丝绢或马尾筛。铁杵撞击铁臼一星火花,全盆引爆。
  2. 禁明火:工房内不得有灶、灯、炉。照明用灯笼置于隔壁,纸窗透光,灯笼离操作台三丈以外。
  3. 禁静电:操作者禁穿丝绸、毛织物、毡靴。宜穿棉麻,赤足或布鞋,操作前以湿手触地放电。冬春干燥尤须警惕。陈砚定规:入工房先以湿手按地三息,方可动手。
  4. 禁大量囤积:单次混合不得超过二两(约75g)。火药在敞开容器中只燃烧,但量超数百克堆积即便敞开也可能转为爆轰。少量多次,分批处置
  5. 禁室内干燥:晾晒须在通风棚下,远离工房。湿药相对安全,干药最险。
  6. 工房选址:远离民居、官道、柴草堆;四壁土墙、屋顶薄瓦(爆炸时瓦先飞,泄压保命);地面洒水;备沙缸(灭火禁水冲,以沙覆压)。
  7. 成品储存:陶罐封口,置阴凉干燥处,罐下垫木板防潮,罐间隔离。颗粒药比粉药耐潮,但仍须定期翻晒。
  8. 球磨、造粒、精筛等高危工序:须远距离操作,人机隔离,严禁人员滞留。北宋无联锁控制,陈砚以长绳拉动机构、操作者躲于土墙后为之。

硝石与硫磺储存

  • 硝石与硫磺分库存放,不得混储。硝石干燥密封陶罐,硫磺密封陶罐,二者库房间隔至少三丈。
  • 硝石远离可燃物(纸、油、木屑、硫)。
  • 硫磺远离明火与热源,研磨时禁铁器(用石臼,但石臼须湿润,缓研轻捣)。

桐油、松脂、酒精储存

  • 桐油、松脂密封陶罐,置阴凉处。浸油的纸、棉、麻须及时处理,不得堆积——堆积氧化放热可自燃。陈砚定规:擦油布当日焚毁或浸水缸中。
  • 酒精蒸馏须在通风棚下,装置严格密封,冷凝充分,明火(炭炉)远离蒸馏器接口与收集瓶。蒸馏器接口若漏气,酒精蒸气遇明火即爆。陈砚定规:蒸馏前以湿布封接口,点火前先嗅——若有酒味,漏气,不得点火。

3.4 事故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

火药爆燃烧伤:以大量清水冲洗降温(同热烧伤,见第六章),创面以干净麻布覆盖。若衣物着火,就地打滚压灭或以湿布/沙覆压,禁奔跑(奔跑助燃)。灭火后速以清水冲去火药残渣(火药残渣含K₂S等腐蚀性物质)。

骨折、外伤(爆炸冲击波致):固定伤肢,止血(压迫止血为主),速送医。北宋骨科(”疡医”“接骨”)尚可,但内脏伤多不可救。

酒精着火:以湿布、沙覆压灭火,禁直接泼水(酒精比水轻,浮于水面继续燃烧,且泼水使火势扩散)。


第四章 有毒气体类

本章是全手册最要命的一章。有毒气体看不见、摸不着,北宋无任何检测手段,嗅觉是唯一防线,而某些毒气会麻痹嗅觉本身。故本章铁律:闻到即撤,到点即撤,不待闻到

4.1 一氧化碳(CO)

来源:一切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的产物。炼铁、炼钢、烧玻璃、烧炭、烧陶、屋内炭盆取暖,凡通风不良处皆有。这是北宋工匠最常遇到、也最常死人的毒气。

特征:无色、无味、无刺激性,感官完全无法察觉。比空气略轻。

危害机理:CO与血红蛋白的结合能力是氧气的200–300倍,结合后形成碳氧血红蛋白,使血红蛋白丧失携氧能力,造成全身组织缺氧,大脑与心脏对缺氧最敏感。重度中毒可致昏迷、脑水肿、死亡;即便抢救苏醒,数日至数周后仍可能出现”迟发性脑病”(痴呆、精神异常、行动障碍)。

症状: - 轻度:头痛、头晕、心慌、恶心、呕吐、四肢无力(易误为感冒或劳累)。 - 中度:面色潮红、口唇樱桃红色、意识模糊、呼吸困难。 - 重度:深昏迷、抽搐、大小便失禁、呼吸衰竭、死亡。

防护:一切熔炼、烧窑、烧炭作业须在通风棚或户外进行,烟气以烟囱、竹筒引至高处。绝不在密闭屋内生炭盆取暖过夜——这是民间最常见的致死场景。屋内取暖须留通风口或开半窗。

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: 1. 立即将患者移至通风良好处,搬运时保持平稳,减少耗氧。施救者须俯身入室(CO比空气轻,上风向较安全),先开窗通风再进,避免施救者自身中毒。 2. 松解衣领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神志不清者头偏向一侧,防呕吐物误吸窒息。 3. 静卧保暖,减少活动——活动增加耗氧,加重缺氧。给患者盖被,寒冷会加重末梢循环障碍。 4. 若呼吸停止,立即人工呼吸(口对口,须间隔湿布防毒气互染)。 5. 北宋条件下无吸氧、无高压氧设备,唯一能做的是通风、静卧、保暖、等待。轻度中毒者脱离现场后多可自行缓解;中度以上者生死难料,须静养观察数周,警惕迟发性脑病。

4.2 二氧化硫(SO₂)

来源:硫磺燃烧、硫化矿焙烧、绿矾煅烧、铅室法制硫酸的中间产物。

特征:无色,强烈刺激性硫呛味,易被嗅觉察觉。

危害机理:SO₂溶于呼吸道黏膜水分生成亚硫酸,强烈刺激上呼吸道与眼,引起咳嗽、流泪、喉痛。高浓度吸入可致肺水肿。慢性吸入致慢性支气管炎、肺纤维化。

症状:眼刺痛、流泪、咳嗽、胸闷、喉痉挛;重度者肺水肿、窒息。

防护:涉硫作业一律通风棚下进行,烟气引至高处。闻到硫呛味即撤。

急救:立即撤离至通风处,以清水洗眼、漱口。咳嗽剧烈者静卧,保暖,禁剧烈活动。肺水肿同CO处理(通风、静卧、上半身抬高)。

4.3 硫化氢(H₂S)

来源:含硫矿坑、粪池、污水沟、有机物腐烂场所;炼丹术”伏硫”工序亦可能产生。北宋矿井、深井、地窖尤须警惕。

特征:低浓度时有臭鸡蛋味,易被察觉;但高浓度时会迅速麻痹嗅觉,”闻不到”反而最危险。比空气重,易在低洼处积聚。

危害机理:H₂S是强烈的神经毒剂,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结合使其失活,阻断细胞内呼吸(与氰化物中毒机制相似),造成细胞缺氧。高浓度(1000mg/m³以上)吸入可在数秒至数分钟内”电击式”死亡。

症状: - 轻度:流泪、眼刺痛、流涕、咽灼、咳嗽、头痛。 - 中度:明显头痛头晕、意识模糊、视力模糊、角膜溃疡。 - 重度:昏迷、肺水肿、呼吸循环衰竭,或”电击式”猝死。

防护凡下深井、地窖、矿坑、粪池,先以燃着的油纸或火把探入——若火灭或燃势骤减,说明缺氧或有毒气,人不得入。这是北宋条件下唯一的”气体检测法”(虽然不能区分CO与H₂S,但足以警告”此处不可入”)。下井须腰系绳索,井上有二人监护,随时可拉出。

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: 1. 施救者先做好自身防护——以湿布多层掩口鼻,从侧风接近,禁贸然冲入。H₂S中毒常因”救人心切,施救者先死”而酿成群死。 2. 立即将患者拖至通风处,松解衣领。 3. 呼吸停止者立即人工呼吸(间隔湿布)。 4. 静卧保暖,速送医。北宋条件下无特效解毒,只能靠通风、静卧、等待。电击式猝死者多不可救。

4.4 汞蒸气(Hg)

来源:混汞法提金的蒸汞工序、丹砂(HgS)炼汞、汞齐处理。详见《选矿与洗选》篇汞毒警示。

特征:汞常温即蒸发,汞蒸气无色无味,感官无法察觉。唯”金属味”可作微弱提示。

危害机理:汞蒸气经呼吸道吸收(吸收率70%以上),进入血液分布全身,肾脏蓄积量最高(体内总汞量70%–80%在肾),并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长期蓄积。汞离子与体内巯基酶结合使其失活,造成中枢神经、肾、消化道损害。

急性中毒(高浓度短时吸入):化学性肺炎、肺水肿,重者死亡。症状:咳嗽、胸闷、胸痛、呼吸困难、发热。

慢性中毒(低浓度长期吸入,混汞法工人最常见): - 手颤(最早最特征的症状,先手指后延及全身)。 - 口炎:口内金属味、大量流涎、齿龈红肿出血溃疡、牙齿松动脱落,齿龈可见暗蓝色”汞线”。 - 性格改变:易激动、急躁、胆怯、失眠、记忆力减退。 - 肾损伤:蛋白尿、水肿。 - 体内汞半衰期约60天,停止接触后十多年尿汞仍可超标。

防护: 1. 蒸汞必须在户外开阔处,远离民居与作坊,不得在屋内进行。 2. 蒸汞罐须密封,导管冷凝完整,不得有汞蒸气逸漏。闻到金属味即撤。 3. 操作者以湿布掩口鼻,缩短接触时间,轮班作业,不得久留。 4. 皮肤不得直接接触汞——汞可经皮肤吸收。操作后以硫磺粉洗手(硫与汞生成稳定硫化汞,降低吸收)。 5. 含汞废水、废渣须集中深埋,严禁入溪入田。一处污染可毁一村水源。 6. 长期操作者须定期更换,发现手颤、口炎立即停工调离。

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: 1. 立即撤离至通风处。 2. 急性吸入者静卧保暖,咳嗽胸闷者同刺激性气体处理。 3. 北宋条件下无驱汞药物(现代驱汞用二巯丙磺钠、二巯丁二钠等巯基络合剂,北宋无法合成)。唯一能做的是立刻停止接触、长期静养、对症处理(口腔炎以盐水或淡矾水漱口,肾损伤者忌劳累)。 4. 慢性中毒者必须永久脱离汞接触,否则症状只会加重。手颤严重者已难治愈。 5. 误服汞盐(如升汞HgCl₂)者:立即饮蛋清、牛乳(蛋白质与汞结合沉淀,减少吸收),以芒硝或盐水导泻,速送医。升汞成人致死量仅0.2–0.5克,极毒

4.5 氮氧化物(NOx,以NO₂为主)

来源:硝酸蒸馏温度过高(>100℃)时HNO₃分解产NO₂;硝石加酸反应副产;铅室法制硫酸的催化循环。

特征:NO₂为红棕色气体,有刺激性,易被视觉与嗅觉察觉。

危害机理:NO₂溶于呼吸道黏膜水分生成硝酸与亚硝酸,强烈刺激并腐蚀深部呼吸道,引起化学性肺炎、肺水肿。特点是延迟发作——吸入后当时可能仅轻微咳嗽,数小时后(潜伏期3–30小时)才突发肺水肿,致死。陈砚须警惕:接触NO₂后即使无症状,也须静卧观察一日。

症状:咳嗽、胸闷、胸痛、呼吸困难;延迟发作的肺水肿(咯粉红泡沫痰、严重呼吸困难)。

防护:硝酸蒸馏严控温80–90℃,超温即停火。通风棚下操作,见红棕烟即撤。

急救:立即撤离通风处,静卧休息一日,禁剧烈活动(活动诱发肺水肿)。咳嗽胸闷者保暖,上半身抬高。肺水肿发作同前述。


第五章 重金属毒物类

本章三类毒物(汞、铅、砷)共同特点:慢性中毒为主,症状隐匿,长期蓄积,北宋条件下几乎无法驱排,只能靠”早发现、早脱离”保命

5.1 汞(Hg)

见第四章 4.4 汞蒸气。混汞法工人是主要受害群体。

补充:汞中毒的解毒在现代医学中首选二巯丙磺钠(首剂5%溶液2–3ml肌注,每4–6小时一次)、二巯丁二钠等巯基络合剂,可竞争性结合体内汞离子促其排出。北宋条件下这些药物完全无法合成。陈砚能做的只有:严密防护、缩短接触、定期轮换工人、发现早期症状(手颤、口炎)立即永久调离。混汞法能用重选替代处,绝不轻用。

5.2 铅(Pb)

来源:铅甑、铅管、铅衬的制造与修补;灰吹法提银的铅蒸气、铅尘;铅白(PbCO₃·Pb(OH)₂,古代化妆品与颜料)的使用;铅丹(Pb₃O₄)的炼制。

危害机理:铅经呼吸道、消化道吸收,蓄积于骨骼(体内铅90%在骨),缓慢释放。铅抑制血红素合成酶,致贫血;损伤神经系统、肾脏、生殖系统。

急性中毒(少见,多因误食大量铅盐):腹绞痛、呕吐、腹泻。

慢性中毒(最常见): - 腹绞痛(最典型):阵发性剧烈腹痛,但腹部无明确压痛点,按压反稍缓。 - 贫血:面色苍白、乏力。 - 腕下垂(桡神经麻痹):手腕无力下垂,持物困难。 - 齿龈铅线:齿龈边缘暗蓝色线。 - 头痛、记忆力减退、失眠。 - 肾损伤:蛋白尿、水肿。

防护: 1. 铅作业(熔铅、灰吹、铅器修补)须在通风高敞处进行,操作者站上风口,不得久留。 2. 操作后以盐水漱口洗手,饭前必净手——铅尘经手入口是慢性中毒主要途径。 3. 灰吹场设于作坊下风向,远离饮水源与农田。 4. 长期铅作业者定期轮换,发现腹绞痛、腕下垂立即停工调离。 5. 孕妇与儿童严禁接触铅作业——铅致胎儿损害与儿童智力损害。

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: 1. 脱离接触,静养。 2. 腹绞痛者以温热敷腹,饮姜汤缓痛。 3. 北宋条件下无驱铅药物(现代驱铅用依地酸二钠钙CaNa₂-EDTA、二巯丁二酸DMSA等络合剂,北宋无法合成)。唯一能做的是立即永久脱离铅接触,骨骼中的铅会缓慢释放数年,但脱离后症状可逐步缓解。 4. 误食铅盐者:立即饮蛋清、牛乳,以芒硝导泻,速送医。

5.3 砷(As)

来源:砷矿(砷黄铁矿FeAsS)焙烧、含砷铜矿冶炼、砒霜(As₂O₃)的炼制与使用(古代农药、毒药、丹药)、含砷染料(如巴黎绿,北宋尚无,但砷硫化物颜料如雌黄As₂S₃常用)。

危害机理:三价砷(As₂O₃,砒霜)毒性最强,与体内巯基酶结合使其失活,干扰细胞代谢与能量生成。砷可经消化道、呼吸道、皮肤吸收,蓄积于毛发、指甲、皮肤、肝脏。

急性中毒(多因误食砒霜,成人致死量0.1–0.2克): - 服后数分钟至数小时:剧烈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(”米泔水样”便)、脱水、休克。 - 重者昏迷、循环衰竭、数小时内死亡。

慢性中毒(长期吸入或少量摄入): - 皮肤损害:掌跖角化、色素沉着(”砷斑”)、皮肤癌。 - 周围神经病变:四肢麻木、刺痛、无力、行走困难。 - 肝脏损害:肝大、黄疸、肝硬化。 - 指甲白纹(Mees线):指甲上出现白色横纹,砷中毒特征。

防护: 1. 含砷矿石焙烧、砒霜炼制须在通风高敞处,烟气引至高处,远离民居。 2. 操作者护目、护手(油脂+棉布手套),操作后彻底净手净面。 3. 砒霜单独密封储存,标注”极毒”,不得与任何食材、药材混放。 4. 雌黄等砷颜料使用须通风,禁徒手接触。

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: 1. 误食砒霜者:立即催吐(以手指或鹅毛探喉),反复多次,尽量吐尽。然后饮大量蛋清、牛乳(蛋白质与砷结合沉淀)。现代医学用新配氢氧化铁悬液洗胃(使砷形成不溶性砷酸铁),北宋可试用淡石灰水替代,但须极稀,防碱烧伤。 2. 速送医。北宋条件下无驱砷药物(现代驱砷同驱汞,用二巯丙磺钠等,北宋无法合成)。急性砒霜中毒死亡率极高,能否存活取决于食入量与催吐是否及时。 3. 慢性中毒者立即永久脱离砷接触,皮肤、神经、肝脏损害多不可逆,唯有停止接触防止加重。


第六章 高温类

6.1 危险源

涉及炼铁、炼钢(灌钢、坩埚钢)、烧玻璃、烧陶、烧石灰、熔铅、熔铜等一切高温熔炼作业,炉温常达1000–1500℃,铁水、钢水、玻璃液、铜液、铅液温度皆在千度以上。

6.2 危害机理

  • 烫伤/烧伤:高温金属液、玻璃液、炉渣飞溅或接触皮肤,瞬间造成深度烧伤。铁水、钢水温度约1300–1500℃,接触即三度烧伤。玻璃液约1100℃,铅液约330℃,铜液约1100℃。
  • 热射病(中暑重症):长时间在高温炉前作业,环境温度可达40–50℃以上,体温调节失常,体温升至40℃以上,皮肤干热无汗、意识模糊、抽搐、昏迷,死亡率高。这是北宋冶炼工匠的常见死因,常被误为”中邪”。
  • 眼伤:长期直视高温炉火,红外线致”炉工白内障”。

6.3 防护措施

  1. 着装:操作者穿厚棉麻长衣长裤(禁丝绸——遇高温熔化贴皮,伤更重),戴厚布帽(护发、护颈),以云母或薄琉璃护目(防飞溅与红外线)。
  2. 工具:一切盛取高温物的工具(钳、勺、杓)须有足够长柄(三尺以上),柄以湿布缠绕隔热。禁短柄工具直接靠近炉口
  3. 作业节律:高温炉前作业不超过半个时辰(约一小时)即须轮换,到阴凉处休息饮水。夏月高温时缩短至一刻钟一换。陈砚定规:炉前立沙漏,沙尽必换人。
  4. 饮水:备盐开水(淡盐水)或淡甘草水,频繁饮用,补充出汗丢失的水与盐。
  5. 场地:炉前地面洒水降温(但须防滑),炉旁备沙缸(灭火与隔温)。禁水泼高温金属液——金属液遇水爆炸性飞溅。
  6. 出炉:倾倒金属液、玻璃液时,操作者侧身站位,禁正对倒口。地面须干燥(湿地面遇金属液飞溅更烈)。

6.4 事故急救(北宋最低标准)

烫伤/烧伤: 1. 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或浸泡降温,不少于半炷香(十五分钟),至疼痛明显缓解。水温以常温井水为宜(15–20℃),禁冰水(冰水致冻伤,加重损伤)。 2. 轻轻脱去烧伤部位衣物,禁强行撕扯粘住的衣物——粘住的衣物须以清水浸泡后剪开,留粘附部分待医。 3. 创面以干净麻布覆盖,禁涂牙膏、酱、油、香灰、草木灰(这些民间偏方增加感染风险,且干扰判断伤情)。 4. 大面积烧伤者须保暖(烧伤后体温丢失快)、频饮淡盐水防脱水,速送医。北宋条件下大面积烧伤(体表面积三成以上)死亡率极高,主要死因为感染与脱水,故预防远胜急救

热射病: 1. 立即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,解开或脱去衣物。 2. 以冷水(井水最佳)反复擦拭全身,或以湿布敷头颈、腋下、腹股沟(大血管处),扇风加速蒸发散热。 3. 争取半个时辰内将体温降至38℃以下。若患者清醒,频饮淡盐水;若昏迷,禁喂水(防误吸窒息)。 4. 抽搐、昏迷者速送医。北宋条件下重症热射病死亡率高,预防(轮换、饮水、通风)是唯一有效手段

眼飞溅:同酸碱眼伤,大量清水冲洗一炷香以上。金属液飞溅入眼多致永久损伤,急救后须送医。


附:常用急救物资清单

每个涉险作坊须常备以下物资,专人管理,定期检查,缺即补

物资 用途 北宋可得性
清水(井水/雨水)若干缸 冲洗一切烧伤、酸碱伤 极易
草木灰水(稀K₂CO₃液)一缸 酸烧伤中和 极易
食醋或米酒一坛 碱烧伤中和、误食碱液
小苏打(若可得,宋时无,以草木灰水代) 酸烧伤中和 北宋难得
蛋清、牛乳若干 误食酸碱、重金属盐护胃
芒硝(Na₂SO₄) 导泻(误食重金属盐) 易,药铺有售
淡盐水 补液、漱口、洗伤 极易
硫磺粉 汞作业者洗手
干净麻布若干卷 覆盖创面
沙缸(满八分) 灭火、隔温、隔爆 极易
湿布若干 掩口鼻、覆创面、灭火 极易
云母护目、厚棉布手套、厚布帽 个人防护 可得
油纸灯笼、火把 下井前探气
长绳 下井系身、远距操作

【收束】

陈砚写完最后一行,把册子合上,吹灭油灯。

棚外,张三和老李还蹲在草木灰水桶边,一遍遍练习”浸手——冲水——半炷香”的动作。月光下,桶里的水泛着微光,像一面未磨的镜。

他知道这本册子救不了所有人。北宋没有高压氧舱,没有二巯丙磺钠,没有依地酸钠钙,没有烧伤科,没有心肺复苏仪。一个矿工下井遇了硫化氢,一个冶工在炉前倒了热射病,一个混汞工人十年后手颤得握不住筷子——他能做的,只是让他们在倒下之前,多一线警觉,少一分侥幸。

“闻到即撤。”他在心里又念了一遍。

远处更鼓敲过五更,汴京城渐渐亮了。陈砚起身,把册子揣进怀里,走向棚口那口沙缸,弯腰检查——沙是满的。他点了点头,走进晨光里。

二十六年。每一道规矩,都是给这二十六年里的每一条命,多留一条退路。


本手册与全书各技术篇互参。凡技术篇涉危险操作处,均回注”参见附录03《危险品安全手册》第×章”。手册所立规矩,凌驾于任何工艺效率之上——宁可慢三分,不可险一毫。